首页电影迷雾8.0分

迷雾

导演:弗兰克·德拉邦特编剧:弗兰克·德拉邦特

主演:托马斯·简,马西娅·更多

国家/地区:美国

年代:2007类型:科幻惊悚

状态:正片片长:126分钟

迷雾剧情介绍

《迷雾》电影由弗兰克·德拉邦特执导,弗兰克·德拉邦特编剧。托马斯·简,马西娅·盖伊·哈登,劳瑞等明星主演的科幻,惊悚,恐怖,电影,更多关于《迷雾》的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小红帽影院。

这是一个关于戴维和他的儿子在被浓雾笼罩的小镇中求生的故事。在面对恐怖和绝望时,他们保持冷静和理智,团结一致,互相扶持。他们发现迷雾中存在着某种生物,只有摧毁这些生物才能摆脱束缚。经过艰辛的旅程,他们最终成功击败了迷雾之主,小镇恢复了宁静。他们明白了信念和团结的重要性,并决心将这段经历传承下去,为了未来的生活,为了保护小镇免受恐惧的侵袭。这个故事强调了团结和勇气的力量,以及对抗困难的决心和意志。 更多关于《迷雾》的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小红帽影院。

《迷雾》别名:雾地异煞,史蒂芬金之迷雾惊魂,暮霭,StephenKing'sTheMist。 又名:The Mist,该片于2007-11-21上映,制片国家/地区为美国。该片时长共126分钟,语言对白英语,最新状态正片。该片评分8.0分,观看人数299478人,更多关于《迷雾》的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小红帽影院。

迷雾影评

5020有用

《迷雾》- 电影结局让一切明朗起来!!

迷雾是一部以科幻、惊悚和恐怖为元素的电影,故事发生在一座小镇上。突然间,整个小镇被浓雾所笼罩,人们陷入了恐慌之中。他们听到了雾中传来的惨叫声,不知所措地四处逃散。主人公戴维和他的儿子与其他镇上的人被困在一家超市里,他们只能等待雾散去。然而,浓雾并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浓。与此同时,那些走进浓雾中的人也再也没有回来过。浓雾逐渐揭示了它的真面目,人们的恐惧和绝望感不断升级。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生活几近崩溃。在超市里,人们陷入了近乎疯狂的状态,而超市外的迷雾则不断吞噬一切,让人们感到无法预知。戴维紧紧搂着儿子,他们决定要努力求生。面对超市里那些陷入疯狂的人和不可知的迷雾,他们开始了一段艰难的求生之旅。他们需要找到一条活着走出迷雾的道路,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和危险的旅程。迷雾通过展现人类在极端环境下的恐惧和挣扎,揭示了人性的脆弱和坚韧。这部电影给观众带来了紧张刺激的观影体验,同时也引发了对人性和生存意义的思考。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电影最后,最有英雄派头的男主角草菅人命甚至误杀亲子不是偶然的。因为电影的主题不是讲惊悚故事(这样的太多了)而是反思(同《老无所依》相似),是人类的自嘲:我们其实很无知,而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能吓得我们丧失人性。表面看起来男主角比其他人都勇敢,冷静和智慧。但其实他跟那些缺陷明显的人并无本质区别。汽油用尽时他开始数子弹,数完不久就杀人了。为什么那么快?就算他们确实只剩下死路一条,为什么不等到饿得支撑不了或是猛兽来袭时再动手呢,那样哪怕还是会死,至少可以多活一会呀?多一会就多一份希望,这不正是他们历经千辛万苦跑出来追求的希望吗?但他还是动手了,别人死于他的信仰危机。

  人与人之间,差别并没有那么大,只是我们信仰的东西不同罢了。剧中的人物可以分为两类,信仰自己的和信仰别人的(这个别人包括除自己之外的一切力量)。一般状态下,我们都信仰自己,尤其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强调自我的国家。于是当灭顶之灾从天而降时,人们最初的反应还是想依靠自己的力量一探究竟,所以男主角的黑人邻居带着一群人出去送死了。但当死亡面目狰狞地接踵而至时,人们的自信粉碎了,一部分人开始把希望寄托给别人,听凭别人为自己的生命做主。疯婆子正是抓住了这样的机会建立了自己的邪教组织。正如那个威猛爷爷所说的:“你只要能把人吓到一定程度,让他们干什么都行,他们会投靠任何能给出解决办法的人或东西。”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那个蓝领工人,一开始他自信满满,在和男主角争辩该不该出去修排气扇时还趾高气扬。被吓得半死之后立刻对男主角唯唯诺诺,不仅因为他错了,还因为他觉得男主角可能是救星。他本来恨不得要暴扁疯婆子,去药店被吓到极致之后却成为她最忠实的走狗。他就这样从听命于自己的意志,到听命于男主角,最终听命于貌似可以救他的疯婆子。(ps:我觉得虫子不咬她是因为连虫子都嫌弃她)而与他相对的,男主角始终信仰的都是自己,虽然挑战应接不暇,死亡阴云难散,但他始终积极主动地在做一些事,不管是在营救别人,商量计划,安抚弱者还是对付疯婆子,他都一直在做,而只要在做事,尤其当有一部分群众支持和信仰他,他就会产生一种模糊的安全感,认为对于命运他并不是毫无控制权,对于灾难他不是毫无还手之力。他的这种安全感给他一种潜在的希望,也给观众一种潜在的希望,于是我们把赌注押在他身上,赌他会是最后胜出的英雄。
  
  可惜的是,他的这种信仰也是偏狭的。如果说信仰他人算软弱,信仰上帝算歇斯底里,那么信仰自己也未必有多么的明智。信仰疯婆子的人,信仰上帝的人,不论是软弱还是歇斯底里,在疯婆子被枪毙时(快哉快哉)都失去了最后的依靠,他们看着在迷雾中渐渐消失的汽车除了发呆还是发呆。而信仰自己的男主角在粮绝弹未尽时迎来了真正的信仰危机,没有问题让他解决,没有人让他救护,没有怪兽给他打,他一直用来对抗恐惧和绝望的那点点安全感和自以为拥有的控制权消失了,他作为其他四个人的依靠,首先崩溃,但即便这样,他还是很绅士地把子弹让给人家用,从这点小事上也看出控制欲和美国人性格中不可去除的英雄主义色彩。但不巧的是,美国这两年的电影讽刺得正是国民性格中的自我中心主义,自从911之后美国人就开始反思,反思出一大堆打击英雄主义的电影。就是因为美国人一直以自我为中心,爱充英雄,自以为是,招惹事非才被人炸了老窝,他怎么能不怀疑自己有问题呢。这部影片的打击的就是人类的自以为是,你以为人类知识多吧?我给你没见过的看看。你以为你能控制一切吧?我让你连自己都控制不了。你以为你高度文明吧?我让你看看自己有多野蛮。你以为你科技发达吧?我让科学家造个地狱出来!美国人引以为傲的一切都被践踏一番。所以很自然的,男主角成为所有人中最惨的。他的绝望和悔恨超过所有人。唉!这对美国人当下的心情是多么好的写照啊!

  而那个为了孩子以死犯险的母亲为什么能逃过此劫?怪兽对中年妇女木有兴趣?不是,是因为导演想说:信仰别人,信仰上帝,信仰自己都很愚蠢,都是面对恐惧的本能,比动物高级不了多少。只有信仰爱,在爱中消遁了自我的人才是人类中最高级的,才配享受奇迹。

PS:这是我在豆瓣上发表的第一篇影评,第一篇就得到了这么多人的支持,非常感激。其实过了很长时间再看觉得自己挺武断的(尽管也是由于推到极致比较容易立论)。所以想补充下我又想到的东西,和大家一起分享,也不枉大家对我那点拙见的支持。
  拉康说人类是“知识偏执狂”。也就是说我们对知识具有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执着。从茹毛饮血的猿人到钢铁森林中的高智能生物,从脆弱无力的婴孩(动物的幼年期比人类短得多)到具有抽象思维能力的成人甚至是天才,为了强大到足以对自己的命运达到最大程度的控制,我们的大脑进化成这样一种性质:它不仅有获得、储存和处理知识的功能而且它有执行这种功能的要求,所以尽管过高强度的脑力劳动会损伤大脑但完全无须思虑的生活更易招来老年痴呆。从启蒙运动高举理性大旗那个时代起,不,更早些,从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人生是不值得过得那时候起,我们就在思考,思考把我们从动物中划分出来。人类历史和生活中的一切都在鼓励着思考与智慧,我们迫不及待地建立了许许多多宏大结构来梳理和储存巨细无遗的知识细节。当然那是人类的精神财富,与此同时我们很少去赚弃知识垃圾。获得知识从一种生存必备技能变成了一种心灵需要。现代人进化到了这样一种程度,我们习惯了掌握信息、做出计划、预知结果,所以一旦某些事物不在计划中便会有些焦虑,像《迷雾》里这样把人当蚂蚁耍的情况怎么能不另人抓狂?对人类知识偏执狂的反省和修正是后现代思潮的主要方面。基于此,我觉得那位母亲的存活只是一种偶然,只是为了表明我们对未来的无法掌控和无法认知。这当然,也是对人类认知癖和认知能力的嘲讽。在这点上这部电影和《黑客帝国》《香草的天空》也有异曲同功之处,总之,things are not what they seem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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